“水土保持方案”

    参考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4.《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5.《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计规范》(SL575-201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程》(GB/T16453-2008)

    7《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523-2011)

    8.《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

    #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第二条:

    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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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未编制水保方案的相关处罚

    根据《水保法(2010修订)》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2、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书与表的划分

    编制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审批

    报告书的审批

    1、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50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0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报告表的审批

    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至少一名省级专家签署是否同意意见,审批部门不在组织技术评审。

    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资料清单

    (一)项目相关行政批文(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1、立项批文(扫描件)

    2、土地证或土地出让合同(扫描件)

    3、规划设计要点(扫描件)

    4、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批准意见书、许可证(扫描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扫描件)

    6、施工用地许可(或者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二)项目建设的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1、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环评报告及批复等;

    2、土石方挖填情况说明材料或土石方处置说明等(项目土方挖填示意图及土方平衡框图,弃土处理方式(利用协议),土方借方协议或说明,土方运输协议等,如有,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3、项目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建设开发时序、施工工艺流程、施工组织(新开工、竣工时间,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基本情况说明材料;

    (若项目已经开工,则提供项目目前建设进展概况、完成项目内容以及总体进度,提供工程建设报告、监理报告以及项目建设期间现场照片)

    4、水土保持工程完成量及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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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设计资料图件及设计说明

    规划设计方案全套图册电子版:

    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提供CAD版);临时用地总平面布置图(提供CAD版);

    2、项目竖向设计图(提供CAD版);

    3、项目鸟瞰效果图;

    4、道路广场设计、管线设计、地下空间设计(如有,请尽量提供电子版);

    5、项目建设有无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场区,若有,如何布设,请提供电子版。

    如项目有弃方需协助拟定弃方协议,如需借地,需协助拟定借地协议;

    6、项目地质勘测报告电子版;

    7、项目原始地形图、用地红线图(均cad格式);

    8、给排水图件(城市自来水,排污管网链接情况,CAD电子版);

    9、绿化设计(绿化设计图及植被配置表)

    10、项目涉河方案(若有)以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文件。  

    (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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